(本站讯)2015年12月31日,亭湖区环保局批复《江苏兰丰新增喷涂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同意江苏兰丰在盐城环保产业园环保大道8号的新增喷涂项目,江苏兰丰的建设顺利推进。
根据新版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(环境保护部2015年第33号令),项目属于“有电镀或者喷漆工艺的”金属制品加工制造,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,应当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。为此,江苏兰丰2015年9月委托环评公司进行实地勘察、调研、收集和合适项目有关材料的基础,按照国家环评法律法规和导则标准编制了报告书,供环保部门审查批复。